4月20日
无锡颁发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
标志着居住权制度在无锡正式落地
4月20日,市民刘先生满意地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还带着温度的新版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连声道谢:“你们办事效率高,服务还特别周到,保障了我们老年人的权益,了却了我们的一桩心事啊!”
刘先生夫妇退休后就来到无锡和儿子一起生活。他们一直住在儿子的婚房中。由于不是自己的房子,老两口住着心里总觉得不踏实。偶然的一次机会,刘先生在电视普法节目中了解到关于居住权的内容。刘先生就买来《民法典》,对居住权的内容逐字研究。经过深入研究,他顿时觉得这个制度的实行正好可以解决他们夫妻俩的顾虑。在得到儿子的支持后,他们一家三口第一时间就到窗口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
据悉,这是无锡颁发的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制度在无锡正式落地,这在全国范围内都属于领先地位。
如何理解居住权?
它又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据悉,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旨在解决“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问题,为保障“居者有其屋”具有重大意义。
其应用可能会出现在婚姻财产约定、继承关系、以房养老、离婚后居无定所等各方面,在保障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基本住房需求,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设定更加合理、稳定的家庭财产关系,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群众有需求、法律有依据。居住权入“典”,是从法律层面进一步体现和保障民生需求,让房屋回归其本身用途和价值的重要之举。
为居住权登记工作顺畅开展
无锡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通过组织论证、座谈、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按照《民法典》要求及时研究居住权登记的业务流程、收件材料和法律风险防范,完善了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居住权合同等示范文本,根据新的不动产登记簿,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扩展完善数据库结构和内容,将新增的“居住权登记信息”页纳入登记系统和数据库,保障居住权登记工作顺畅开展。
来源:江南晚报